第(1/3)页 忙了一天,我确实是饿了。 沈言书做的饭菜精致有品位,当然比我上午吃的拼好饭好吃。 我低头扒饭,在我旁边的季星榆似乎没什么胃口。 如果能具象的话,他恐怕身上的汗毛都已经炸起。 像是一只被人侵犯的领地的小狗一样,盯着沈言书不放。 我扛着他们俩明争暗斗的压力,莫名的觉得有种无奈的幸福感。 没办法,小男人肚量小正常。 我作为中间人,劝也不是,不劝也不是。 除了低头吃饭以外,我又能做什么呢? 要是他们能思想开明一点,化敌为友。 好好的交个朋友,岂不是对大家都好。 似是察觉到了我无奈的内心,沈言书道: “弟弟,你多吃点饭吧,太瘦了思榆会心疼的。” 季星榆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青菜,嗓音清亮: “没关系的,我还年轻,瘦了可以增肥,老了就只能做医美了。” 沈言书神情一凝,昳丽的脸上是脆弱的神情: “思榆,是我年纪太大了,我......” “你别想这么多。”我抽空拍了拍他的手,将两人隔开。 沈言书听话的走了出去,我擦了把嘴紧跟其后。 病房外是来往的行人,小孩的哭闹声让人烦躁无比。 我找了个话题切入:“这小孩的爸也不知道哪去了,让当妈一个人带,真是个好女人啊......” 沈言书望了过去,轻声道:“她好像不太会带孩子......” “妈妈带娃,活着就行,她愿意帮忙带孩子,已经是难得一遇的好女人了。” 我笑着勾着他的手,故意惹他:“言书,你喜欢孩子吗?” “喜欢......” 我猜他也喜欢。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熟透了的人夫感。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衬衫带娃时。 估计被孩子折磨的眼眶泛红,也别有一番风情滋味。 我对一个男人最高的评价。 就是评估他是否适合赘回家,和想要他照顾孩子。 貌帅如草,贤良淑德,操持家务。 让一朵高龄之花成为全职保夫,才是女人最朴实无华的追求。 沈言书在里面跟季星榆说了什么,我不在意。 我不想琢磨他的想法,也懒得管他们俩之间的斗争。 我只管端水,不论真心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