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一路走来冻得我瑟瑟发抖,只想骂爹: “关什么门,客人都还没回来呢!” 大妈上下扫视我一眼:“你进山了。” “没瞎的应该都能看出来。” 她从昨天到今天被我连着怒怼了两回,气势显然没有早上充足: “你没进寨子吧?” “关你屁事。” ...... 回房间里洗了一通热水澡,我被冻僵的身体才逐渐有了知觉。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,我就已经有一种被放逐的孤单感。 这种孤单不是对魔都的怀念。 是从群体脱离以后,游离在外的寂寞。 我拨通了沈泽的电话,被挂断了两次仍旧锲而不舍。 “你打我电话干嘛?” “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吗?”我笑道,“想吃你做的煎蛋了。” 沈泽的镜头朝着怼的很近,能清晰看见他纤长的眼睫和深邃的眉眼。 他轻抿着唇,有些不自然的侧着脸,想要躲避镜头。 “你不是说吃腻了吗?” 最近一段时间我天天吃小狗做的饭。 打野食都打饱了,哪里还有心情吃沈泽蹩脚的煎蛋。 如果今夜多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。 我是不会想起给他打电话的。 碗里的泡面被我搅拌了一下,我将底下压着的火腿肠挑了起来: “谁天天吃煎蛋不腻歪的,你怎么不学着点做饭呢?” “我妈说了,她养大我不是为了让我给女人做饭的。” 沈泽说这话的时候,纤细白皙的下颌微扬着,清冷傲慢。 他是有底气说这句话的。 优良的原生家庭,出生就在大厦顶端。 只要沈泽一辈子不碰爱情。 他的家底足够他挥霍到老。 我喜欢他高傲矜贵的姿态。 这种喜欢是对一件收藏品的浅薄爱好。 等到他出现裂纹时。 这份单薄的喜欢,便会自然转到其他藏品身上。 第(3/3)页